领航出书网出版系列——数字出版、出版营销、出版版权、出版教育、新媒体编辑、编辑校对等方向专著出书,诚邀出版编辑评职称出书,ISBN书号+CIP核字号,2025年出版
《数字出版***新模式与路径研究》
《出版物的版权***侵权治理研究》
《基于大数据***出版营销策略创新研究》
《现代出版教育理念***模式研究》
《新媒体环境下编辑***转型与定位》
《融合出版***的编辑工作创新研究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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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内蒙古自治区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条件》的通知(内人社发〔2021 〕42号
第三章 能力业绩条件
第十一条 编审
(一)专业理论水平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取得副编审职称以来,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:
1.编辑出版的出版物具有重要思想、文化和学术价值,在相应领域得到国内外同行的认可;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对推动自治区出版业的改革、发展、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2.编辑的出版物获国家级出版奖(含提名奖)1项以上,或自治区(省、部)级一等奖1项以上,或自治区(省、部)级二等奖2项以上。
3.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3篇以上,或独立(参与)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、译著1部以上(完成的字数须在30以上,排名前2位)。
4.主持国家、自治区(省、部)级出版专业项目、工程、课题研究等1项以上,或参与国家、自治区(省、部)级出版专业项目、工程、课题研究等3项以上。
5.提交3份以上质量高、贡献大、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,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选题策划报告、审稿审读意见、阅评报告、设计制作方案等。
第十二条 副编审
(三)工作业绩与成果
取得编辑职称以来,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项:
1.编辑的出版物具有重要思想、文化和学术价值,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并在本领域引起重视,为繁荣发展出版事业做出较大的贡献。
2.编辑的出版物获国家级出版奖(含提名奖)1项以上,或自治区(省、部)级奖2项以上。
3.作为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发表出版专业论文2篇以上,或独立(参与)撰写并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专著、译著1部以上。
4.主持国家、自治区(省、部)级出版专业项目、工程、课题研究等1项以上,或参与国家、自治区(省、部)级出版专业项目、工程、课题研究等2项以上。
5.提交2份以上质量较高、贡献较大、较有影响力的代表性成果,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选题策划报告、审稿审读意见、阅评报告、设计制作方案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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